一、谣言粉碎机
个别网民借东航客机坠毁事件散播网络谣言,造成恶劣影响。国家网信办指导多家网站平台,清理事故相关谣言,分别是:关于东航客机引发山火视频的网络谣言;关于 MU5735 坠毁第一视角影像的网络谣言;关于“东航上百亿巨亏 压缩飞机维修费用”的网络谣言;关于“某公司 7 名董事在失事飞机上”的网络谣言;关于”神预言“ 3 月底有坠机事件的网络谣言;关于杨丽萍经纪人是”唯一没有登机乘客“的网络谣言;关于“坠机原因”的网络谣言。以上网络首发账号已被相关网站平台依法依约予以关闭禁言处置。
二、政策法规
01《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施行时间:3 月 1 日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 3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
法规原文:http://www.cac.gov.cn/2022-01/04/c_1642894606364259.htm
02《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施行时间:3 月 1 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 3 月 1 日起施行。《办法》对在互联网开展讲经讲道主要有以下规定:第一是主体,《办法》明确,必须是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第二是平台,必须是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其三是人员,只有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教师才可以讲经讲道;其四是内容,要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要引导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其五是管理,要求参与讲经讲道的人员实行实名管理。这些规定既赋予了合法宗教团体、院校、寺观教堂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在互联网上开展讲经讲道的权利,又有效防范非法宗教组织和个人在互联网上拉拢信徒,进行非法活动。
法规原文:http://www.sara.gov.cn/bmgz/364755.jhtml
03《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技活动不得危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不得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人格尊严,不得侵犯科技活动参与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资助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科技活动。
意见原文:http://www.gov.cn/zhengce/2022-03/20/content_5680105.htm
04《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到,互联网弹窗不得推送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渲染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等等。
政策文件链接:http://www.cac.gov.cn/2022-03/02/c_1647826956995841.htm
05《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全遭受网络欺凌证据、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扩散。
政策文件链接:http://www.cac.gov.cn/2022-03/14/c_1648865100662480.htm
06《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 月 30 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税收服务和征缴、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区分和界定网络直播发布者各类收入来源及性质,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通过成立网络直播发布者“公会”、借助第三方企业或者与网络直播发布者签订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免责协议等方式,转嫁或者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策划、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实施逃避税。
政策文件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74022/content.html
三、专项行动
2022 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
国家网信办组织力量认真研究谋划 2022 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更加突出网民关切,更加突出对症下药,更加突出效果导向,具体包括 10 个方面重点任务:打击网络谣言,整治 MCN 机构信息内容乱象,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应用程序信息服务乱象,规范传播秩序,算法综合治理,整治春节期间网络环境,整治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此外,去年开展的“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和“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今年还要持续深入推进,仍然列入“清朗”专项行动重点工作。
四、警示案例
(一)“3·15”晚会曝光信息安全领域违规问题
1、以免费Wi-Fi为名诱骗用户下载恶意 APP 问题
工信部对晚会曝光的 Wi-Fi 破解精灵、雷达 Wi-Fi、越豹 Wi-Fi 助手等 3 款 APP,第一时间下架处理;组织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对 3 家涉事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Wi-Fi 连接类 APP 进行全面技术检测,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2、应用软件平台强迫捆绑下载问题
工信部组织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对曝光的百助网络公司及 PC6、桔梗、ZOL、腾牛网等软件下载平台依法进行查处;举一反三,督促主要软件下载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捆绑欺骗误导用户下载软件等违规行为。
3、智能儿童手表安全防护问题
工信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强化技术检测和监督检查,对安全能力不达标的儿童专用移动智能终端,将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置涉事企业,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二)借东航坠机事件灾难营销、网暴家属
东航坠机事件发生后,一些人将百姓痛点当作商品卖点,将城市危机视为企业商机,灾难营销意图明显,严重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一家山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机营销,制作并发布一张“愿 MU5735 航班的亲人平安回家”的海报,并附上楼盘案名、电话、地址;有人借着“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以焦虑为切入点销售理财产品;也有人借着东航客机坠毁话题流量倾斜扶持,发起视频创作倡议。利用灾难进行营销刷热度,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从而受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因家人遇难,一些家属接受了媒体采访,发布了缅怀亲人的信息,然而个别网民不仅未曾表示同情和悲悯,反而指责家属不够悲伤,蹭热度、蹭流量。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用攻击性、侮辱性的语言超出事件正常评论范围首先要承担民事责任,侵犯当事人名誉权的,需承担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对侮辱罪、诽谤罪做出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对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如点击浏览次数、转发次数、造成被害人后果等做出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侮辱罪的定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