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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牵头建立跨部委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为持续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上治理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隐私被侵犯的安全隐患,促进、提高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保护能力,形成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近日,经中央领导批准,公安部与中央网信办牵头,建立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公安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针对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等问题,各部门依托该机制,紧密围绕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隐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严厉惩治犯罪,加强法律指导,突出联合整治,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构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据了解,2016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犯罪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净网2018”“净网2019”“净网2020”专项行动,持续重拳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7万余起,抓获各行业内部人员3000余名,发现并通报一大批涉及金融、教育、电信、交通、物流等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及安全监管漏洞,打掉了一批非法采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司。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网络传播涉疫情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治安处罚网上传播涉疫情公民个人信息违法人员1522名。(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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